近日,迪慶州紀委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對監督部門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督查,并及時將督查情況向各部門進行了書面反饋,提出監督意見27條。
“本次督查以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落實情況、‘三公’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學習宣傳教育情況、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以及作風效能建設為重點,通過自查、查看基礎臺賬資料和抽查財務賬本等方式進行。”州紀委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負責人介紹道。
在督查中,紀檢組對各單位重視黨風廉政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錢管事等所取得的明顯成效給予了充分肯定。針對個別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嚴不實、學習宣傳教育經常化不夠、制度執行有差距、“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和基礎臺賬資料不全等問題,紀檢組及時提出了整改要求。
紀檢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確責”,進一步明確責任清單,壓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明紀”,進一步加大對黨規黨紀的學習宣傳力度,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州委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實施辦法,把黨的紀律和要求刻印在干部職工的心上,樹立道德高線、守住紀律底線;要“立規”,要抓緊修訂和完善部門規章制度,真正把道德標準樹起來,把紀律要求嚴起來,把政治規矩立起來。要“落實”,加大黨紀黨規的執行力,進一步規范“三公”經費的管理使用,完善各項基礎臺賬資料,把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和紀律要求落到實處。(肖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