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梁河縣紀委、監委層層擰緊“安全閥”,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堅決糾正、嚴肅查處“自己人”存在問題,嚴防“燈下黑”。
該縣紀委、監委深入開展談心談話,綜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出臺并實施《梁河縣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談心交心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增強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的凝集力和紀檢監察干部的向心力,擰緊紀檢監察干部思想“安全閥”。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與紀檢干部交心談心4次357人次。
同時,加大對監督執紀工作的監督力度,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把“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理念貫穿于監督執紀問責的全過程。深入貫徹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完善工作流程,完善請示報告、回避等制度,建立“一周一督查”紀檢干部作風常態化督查機制,完善日常內部監督。截止目前,梁河縣紀委、監委不定期開展內部督查20余次,內部通報紀檢監察干部5人。
此外,該縣紀委、監委還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八小時之外”的監督管理,在“梁河紀檢監察”微信公眾號、梁河電視臺和網站等向社會公布固定監督舉報電話,積極接受社會監督,自覺接受群眾對紀檢監察工作以及紀檢監察干部的意見建議,并及時受理、核查、處理涉及紀檢干部的信訪舉報線索,不護短、不遮丑,刀刃向內,對執紀違紀、以案謀私,跑風漏氣等,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嚴防“燈下黑”。
“紀委、監委不是保險箱,紀檢監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終身免疫力,紀檢監察干部必須以嚴和實的舉措,層層擰緊“安全閥”,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身免疫力,用一言一行詮釋干凈的內涵、留下干凈的記錄。”該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孫麗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