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駐在單位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單位的監督責任。監督檢查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縣委決策部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情況……”近日,隨著《元謀縣紀委元謀縣監察委派駐機構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出臺,為縣紀委監委20個派駐紀檢組開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據悉,縣紀委監委從總體要求、職責權限、內容程序、管理保障、責任追究5個方面對派駐機構的職能職責作出明確規定,切實加強派駐機構管理,讓派駐監督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辦法》明確規定,派駐紀檢組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駐在單位(含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縣管干部和股所級干部。派駐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督促駐在單位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單位的監督責任。監督檢查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及縣委決策部署、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情況,發現重要問題及時向縣紀委監委報告;受理對駐在單位黨組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及駐在單位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提出問責建議;負責本派駐機構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日常管理和監督等。
同時,《辦法》還明確對駐在單位不配合或有意規避、阻礙干擾派駐機構開展正常工作的5種情形、派駐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的5種情形予以責任追究。
“《辦法》對我們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很強的指導意義,監督什么、怎么監督、監督責任做出了具體規定,使紀檢組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據可依?!笨h紀委監察委駐縣人大紀檢組組長說道。(楊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