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登了一起違規發展黨員的典型案例: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漢莊鎮雙龍村黨支部書記左體鳳,故意隱瞞其子在預備黨員期間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情況,不如實在支部黨員轉正大會上向組織報告,致使雙龍村黨支部參會黨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同意轉正表決,左體鳳在其子的入黨轉正材料上簽字蓋章,同意其子轉為正式黨員。最終,左體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黨章明確規定,發展黨員必須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作為一名黨支部書記,左體鳳本應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嚴格按照黨章規定把好黨員“準入關”,客觀公正的發展黨員。然而他卻無視黨的紀律,漠視黨支部書記的政治責任,在明知自己兒子不符合預備黨員轉正條件的情況下,故意隱瞞,違規將其子轉為正式黨員,損害了發展黨員工作的嚴肅性。如此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規發展黨員的行為,受到處分是必然結果。
諸如此類違規發展黨員的情況并非個案,有的黨支部發展黨員搞“近親繁殖”,不管其是否符合標準;有的黨支部審核把關不嚴,明知個別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存在違紀違法行為,仍然批準轉正;還有的黨支部發展黨員搞暗箱操作,轉正表決圖形式、走過場……這樣一來,這些黨支部的作風豈能過硬?其戰斗力和號召力又從何而來?
發展黨員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基層黨組織只有保持肌體健康,才能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示范效應,而黨員作為基層黨組織的重要“造血干細胞”,其質量直接影響著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的發揮,影響著黨的聲譽和形象,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的興衰成敗。在這個環節上弄虛作假、搞貓膩,把一些入黨動機不純特別是妄圖利用黨員身份撈取好處的人員吸收到黨內,可謂后患無窮!
抓好發展黨員工作是基層黨組織的職責所在,既要守住入口關,又要嚴把質量關。《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專門明確了基層發展黨員工作的責任和原則。黨紀處分條例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采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的”情形,有著明確的處分規定。各級黨組織必須提高政治站位,認真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從源頭上把好黨員入黨關口,規范審批程序,堅決防止“帶病”入黨問題發生。(趙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