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集中開展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專項整治查處的典型問題。在通報的4起典型問題中,有的違規公款購買、贈送名貴特產類物品,有的將公款購買的物品占為己有,還有的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不按要求上報和清理。這些問題需要引起廣大黨員干部的警惕,不要以為只是土特產,就不會涉及違紀違規。
所謂土特產,是指來源于特定區域、品質優異的農林產品或加工產品,往往比較稀缺。通常是當地的特色或象征,也是漂泊在外的游子寄托鄉愁和親情的載體。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由于其觀賞、收藏或藥用價值高等原因,其價格往往不菲。有的黨員干部,披著感情和鄉情的外衣,利用“土特產”進行利益輸送,以實現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一旦與公權力掛上了鉤,不管收送的土特產看上去多么“鄉土”或“淳樸”,收送方式看上去多么含蓄、隱蔽,都無法改變其利益輸送的本質。
去年年底以來,各地陸續展開整治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的專項行動。如,青海省開展對“領導干部利用冬蟲夏草、昆侖玉及其制品等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的行為”專項整治。四川省明確公職人員在與民營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交往中,嚴禁違規收受高檔煙酒、珍稀藥材等名貴特產類禮品等。此外,為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多地對有關典型案例公開通報。如,湖南省衡陽市通報了該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謝先進收受他人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問題等5起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典型案例。廣東省佛山市通報了該市政協原常委、市司法局原局長劉堅明違規收受畫作、觀賞石等4起典型案例。
然而,就在各地對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和查處的同時,仍有少數人我行我素,在專項整治工作中不按要求對違規公款購買的土特產進行清理和報告。有的對違規收送、違規占有的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不及時說明和清退;有的頂風違紀,利用自己管轄范圍內的特產和資源謀取私利,進行利益輸送。這些人靠山吃山、公權私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最終都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優質的土特產不應淪為利益輸送的“工具”,也不應與違紀違法行為連在一起,而應當成為當地亮麗的名片,讓干部群眾為之自豪。作為領導干部,必須深刻認識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心懷敬畏、知止知恥,模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慎用手中權力,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并堅決反對“四風”問題,敢于在被“圍獵”、被腐蝕時旗幟鮮明說“不”,積極營造清朗健康的交往環境,還土特產以本來面目。(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