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將監督從有形向有效推進 ——深化基層派駐監督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發布時間:2019-07-04 07:55:0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分類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加強對派駐干部的教育培訓、管理監督和考核評價,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

派駐紀檢監察組是紀委監委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發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切實提升監督實效,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確保駐在單位和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地方決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紀委監委認真分析查找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職能作用發揮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對推進派駐機構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督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提出建議。

派駐監督實踐初探

制度機制初步建立。通過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規定,明確派駐機構干部管理權限及職能職責,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各派駐機構結合駐在部門特點,圍繞監督重點、監督措施、工作流程、內部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為派駐機構職能作用的發揮提供了有力保障。如,市紀委監委制定出臺派駐機構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派駐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等系列制度機制。

監督力量逐步整合。針對部分派駐機構缺乏查辦案件經驗及審查調查力量薄弱等問題,探索建立聯動協作工作機制,形成日常監督以“駐點”為主,重大監督檢查、重要問題線索核實等重點任務“聯片”協作的格局,達到人員機動調配,力量有效整合的效果。如,昆明市紀委監委將28個派駐紀檢監察組組合成7個聯動協作組,每個協作組由4個派駐紀檢監察組、1個紀檢監察室和1個審查調查室構成,有效整合了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力量。

監督效果穩步提升。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自覺強化“身份意識”,把握職能定位,以在融入融合中發揮好監督作用為立足點,結合監督單位業務工作、行業特點,聚焦監督重點,履行好“探頭”之責,對監督單位的黨員、干部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基本能夠做到早發現、早糾正、早處置。如,2018年,昆明市28家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共處置問題線索367件次,談話函詢104件次,立案92件處分85人,效果明顯。

制約監督效果的一些問題

思想認識不足。一是被派駐部門認為與紀檢監察相關的工作都是派駐機構的事,混淆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關系;還有的部門對派駐機構有防備心理,工作支持配合不夠。二是有的派駐人員過去長期在駐在單位工作,習慣站在駐在單位立場上看問題,思維定勢、行為習慣根深蒂固,工作上向駐在部門領導請示匯報多,向紀委監委請示報告少。三是部分派駐干部年齡偏大,思想上出現“年齡上接近退休、政治上提拔無望、工作中充當老好人”的想法,開展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不高。

監督力度不夠。有的派駐機構把主要精力放在管中層及以下干部上,很少向本級紀委監委報告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重要情況和傾向性問題;有的對一些嚴重復雜的問題線索搞“一談了之”“一函了之”,甚至長期存在“零執紀”問題;有的對專業知識缺乏主動學習、深入思考,導致監督重點不突出,監督方式單一。有的派駐機構負責人政治站位不高,開展工作抹不開面子,對發現的問題“軟處理”;有的因派駐機構監督對象龐大、專業性強、人員情況復雜,工作中存在畏難心理,對發現的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擔當精神不夠。

機制健全滯后。一是派駐紀檢監察組與紀委監委機關相關處室的配合協作機制、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聯動機制不夠順暢,合作機制發揮不夠充分,在監督執紀審查調查方面協作不夠,沒有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源共享,形成合力,質量和效率需要進一步提升。二是派駐機構開展監察工作缺乏具體詳細的操作規范,派駐機構的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由于派駐機構分散在各單位,工作中與本級紀委監委其他部門聯系相對較少,容易造成封閉式運轉,在干部交流晉升方面派駐干部容易被“邊緣化”,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派駐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業務能力缺乏。監察職能的履行對派駐人員的業務素質、知識儲備、工作經驗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駐在單位工作專業性強、領域寬,派駐干部普遍感到有外行監督內行的本領恐慌,有的派駐干部很少辦理或者從未辦理過黨紀、政務案件,監督執紀和辦案經驗缺乏,辦案能力、發現問題線索的能力亟待加強,特別是運用紀法貫通、法法銜接能力不夠,方法方式把握不準,處理問題方式簡單,運用“四種形態”不夠準確等。

切實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一是派駐機構要深刻認識派駐監督的本質是政治監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和把握監督工作,從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角度開展監督工作,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于派駐監督工作全過程,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貫徹執行。二是要認識到派駐機構是派出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和聯系單位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要在工作中不斷提高政治站位,處理好敢于監督和善于監督的關系,切實放下和堅決打消不敢監督的思想顧慮,大膽監督、果斷監督、勇于擔當、秉公執紀執法。

聚焦主責主業,強化履職擔當。要把駐在單位的政治生態研判透、分析透,抓住駐在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薄弱環節以及監督檢查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駐在單位研究制定具體防范和解決措施。要督促駐在單位黨組抓好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和移交線索處置,協助駐在單位黨組做好本系統巡察工作,不斷增強巡察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對重點“人”和重點“事”的監督。緊盯駐在單位重要部門、核心崗位、權力運行的關鍵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嚴肅查處作風不嚴不實,不作為、不擔當等問題,發現苗頭及時提醒,出現問題談話誡勉,對嚴重違紀問題堅決立案查處。

健全制度機制,確保銜接順暢。要建立健全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派駐工作領導體制,加強對派駐機構的管理、服務和保障,建立定期約談派駐機構負責人制度,聽取重大事項報告,及時掌握派駐機構工作動態,協調、幫助派駐機構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要建立完善派駐機構管理辦法,使派駐機構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制定適應新時期派駐機構特點的交流輪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駐機構和紀委監委機關的干部交流、培養、晉升渠道,切實提升派駐機構人員工作積極性。要建立對派駐機構的管理考核制度,實現對派駐機構履職情況的量化考核,推進派駐監督工作更加高效。

創新方式方法,精準有效監督。要加強各派駐紀檢監察組之間的交流協作,在相互學習監督經驗、拓寬監督視角、豐富監督手段、科學謀劃監督等方面形成互促共進的協作機制、創新機制,不斷提升派駐監督效率和質量,切實做到派駐監督“有效覆蓋”。要針對基層熟人社會監督難、監督效果不明顯等問題,探索開展派駐機構聯合監督機制、交叉檢查機制,切實突破人情藩籬,凸顯派駐監督質效。要探索運用“大數據”監督手段,通過利用信息共享等機制及時掌握被監督單位相關動態,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探索充分調動發揮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發揮特約監察員、新聞媒體的作用,進行立體化監督,形成各方發力、同頻共振的監督網絡。

加強隊伍建設,提升能力素質。一是研究制定專業人才引進辦法,通過公務員招考、選調、遴選等方式,選錄法律、財會、審計等專業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同志充實派駐機構隊伍,盡可能讓派駐隊伍與實際工作需要相適應。二是分期分批組織派駐干部參加各級紀委監委組織的業務培訓、能力素質提升培訓,立足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系統性、實戰性的紀檢監察業務學習培訓和崗位練兵,在提素質、增本領、強能力上下功夫;派駐干部要主動加強對駐在部門相關業務的學習,找準監督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切實做到敢監督、會監督、善監督。三是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強化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規范行使監督執紀權力,派駐機構負責人要帶頭遵紀守法,擔負起對派駐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責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帶好隊伍,把嚴明的紀律落在日常,督促派駐干部知邊界、明底線,依規依紀依法履行好紀檢監察職責。(云南省昆明市紀委監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