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收取并侵占該校學生學雜費和班費”“在發表的文章中抄襲他人成果”“歧視體罰學生”……近日,教育部曝光6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本應“學高為師”,卻“失了德”;本應“身正為范”,卻“觸了法”。其危害不言而喻,正如通報所指,“這些違規違紀行為,對學生造成了嚴重傷害,極大損害了教師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師者,人之模范也”。為師者,當以德為先、以言為師、以行為范。然而,近年來,從幼兒園到初高中,從職業院校到高等學府,言行舉止失范、師德尊嚴敗壞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與師德師風要求格格不入的“另類”現象,令人痛心,催人警醒。
為師之道,首在師德。教師是太陽下最崇高的職業,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承載著傳道授業解惑、立德樹人興教的時代重任。教師的人品好壞、品德優劣,既關系到自身形象和職業聲譽,也影響著學生的價值取向和人生選擇。可想而知,一個斯文掃地、師德喪失的老師,如何能培育好學生做人的基本道德、引導和幫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顆扣子?又如何能讓學生樹立正確價值觀,成為有大愛大德大情懷的人?
師德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作為一名教師,在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絲絲縷縷皆能反映出師德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對學生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珍惜教師這個身份,從點滴做起,從小事嚴起,擎起德這個“才之帥”,如此,才能為學生樹立好榜樣,扛起立德樹人的責任。
律人者必先律己,教人者必先受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教師無上光榮,每個教師都要珍惜這份光榮,愛惜這份職業,嚴格要求自己,不斷完善自己。”教師只有堅守初心,牢記使命,不斷加強自我修養,自覺捍衛職業尊嚴,培養高尚道德情操,牢固樹立底線意識,才能做好社會正氣的弘揚者、引領者、捍衛者,從而教導學生成為對黨、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有用的人。
自律是關鍵,他律也不能缺位。各地各校要抓在日常,嚴在經常,及時提醒、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患于未然,捉矢于未發,進一步繃緊監督之弦,強化師德監督和評價體系,對侵害學生利益、行為失范等違背師德師風要求的,依紀依法嚴懲,促進教師校準為人師表的行為指針,切實為學生健康成長保駕護航。(辛正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