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劉昆受國務院委托,向大會作國務院關于2018年度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時提到,全面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中央和國家機關共取消車輛3868輛。同時,推行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化、平臺信息化、車輛標識化”,推動公務用車集中使用和管理,維護了黨和政府形象。
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舉措。自2014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啟動這一自上而下的改革后,有效減少和避免了鋪張浪費,有效遏制了“公車上的腐敗”和“車輪上的不正之風”。
示范是最好的引領。中央和國家機關全面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彰顯了黨中央持之以恒改進作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各地區各部門應進一步清理公車和規范公車使用,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行動,讓公務用車卸下重負、輕松出行。(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