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副局長劉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普洱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寧洱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這是2019年云南省普洱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辦理案件之一。
指定管轄,是監察法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權限。“劉喬在思茅區公安系統工作長達29年,曾任過該區下轄4個派出所所長,社會關系復雜。”普洱市紀委監委第六審查調查室負責人分析說,“綜合考慮其職級、身份特征、案件線索敏感程度等因素,市紀委監委指定異地縣紀委監委管轄,回避利害關系,排除各種人情阻力干擾。”
普洱市紀委監委堅持從工作需要出發,精準把握需要指定管轄的情形,著力在用好用活指定管轄上下功夫。在市紀委監委統一領導下,統籌辦案力量、排除人情干擾、加強協作配合,全市上下形成辦案工作“一盤棋”,集中力量查辦重大復雜案件、系列案件和案中案。
“對案情重大復雜的‘官傘’、‘警傘’和行賄人問題線索,市紀委監委積極探索推行提級查辦、指定管轄、異地留置、上下聯辦、上級督辦等多種形式,解決工作機制不暢、避免干擾問題,確保打準打透、查深查實。”普洱市紀委監委分管領導介紹說。
收到市掃黑辦移送的劉喬涉嫌“保護傘”問題線索后,普洱市紀委監委立即啟動提級交叉辦案機制,市紀委監委統一領導調度,成立工作專班,由1名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統一指揮,市紀委監委1名審查調查室主任擔任專班負責人,在指定管轄的寧洱縣紀委監委抽調骨干力量,嚴明紀律開展工作,積極加強對指定管轄案件的全程指導、協調,確保指定管轄案件優質高效辦理。
“案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審查調查,客觀全面收集證據,確保證據合法、真實、充分。”負責查辦劉喬案件的寧洱縣紀委監委干部表示,有了市紀委監委指導,紀法思維和業務水平提升很大。
經查,劉喬在擔任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回梓街派出所教導員、南屏派出所所長、副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7月13日,其涉嫌犯受賄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今年以來,普洱市紀委監委先后通過指定管轄,高效查辦了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刀銳,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偵大隊原大隊長徐彬珈、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偵大隊三級警長彭文應、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工業園區派出所原所長劉曉星等案件。全市共采取指定管轄辦理20件20人。(伍曉慧 刀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