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紀委監委通報了一則指定管轄案例:“勐臘海關緝私科二級主任科員周俊涉嫌嚴重違法,經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指定景洪市紀委監委管轄,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
“采取指定管轄審查調查辦法,可以有效避免熟人社會帶來的人情干擾和阻力,排除干擾調查共同涉案人,確保各項工作安全,進而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的公正性。”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指定管轄是監察法中明確的一項制度。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州共對22名涉案人員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州本級指定管轄案件5起。
為合理運用指定管轄,確保審查調查有力推進,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不斷健全完善內控機制,強化權力監督制約,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權。出臺一系列制度機制,進一步規范信訪受理、監督執紀、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工作,確保權力受到有效約束。
對于指定管轄案件,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不當“甩手掌柜”。指定管轄后,相關審查調查室除了適時給予工作指導,還會根據情況派出業務能力強、參與前期案件初核的同志到指定所轄的紀委監委與審查調查人員研究案情,確保審查調查工作有序進行。(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