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勐海縣紀委各派駐紀檢組,以開列責任清單的方式明確責任,嚴格劃定必須為和不可為的界限,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劃定黨組“責任田”。按照縣紀委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及任務分解方案,緊扣主體責任落實,確定加強組織領導、深化宣傳教育、深化“四風”突出問題整治、用好“四種形態”、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和制約機制等具體任務條款,明確責任目標,確保責任劃分精確到位、易于落實。
建立第一種形態行為清單,厘清權力邊界線。結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對黨員領導干部日常容易觸碰的制度規定進行梳理,制定強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行為清單,從政治生活、組織人事、廉潔從政、生活品行等方面,明確限定不可為的內容,對上述六個方面存在違反規定苗頭的行為,視情節和造成的影響,采取提醒、批評教育、誡勉等形式,指出問題,督促整改。
建立監督責任清單,聚焦紀檢組主陣地。按照有關要求,全面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明確紀檢監察在年度監督責任清單,把監督責任細化為具體任務,列出深化黨內監督、踐行“四種形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查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機關抓什么、誰來抓、怎么抓,使責任具體化、可操作。
建立監督執紀負面清單,劃定履職警戒線。規定紀檢組干部在自覺遵守《準則》和《條例》的同時,要明確紀檢干部不能做的事情,為履職劃定了警戒線。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保密紀律要求,強化“八小時之外”的自我監督管理,加強對線索和信息安全保密意識,防止有意或無意中泄露工作內容,自覺凈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
在日常工作中,各派駐紀檢組進一步強化管理,照單履職,避免責任成為擺設,以提升監督實效。(汪體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