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念好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緊箍咒”

發布時間:2019-09-21 08:14:03   來源:保山市紀委監委

“我下個月要結婚了,想咨詢一下,婚嫁雙方都是公務員可以辦多少桌酒席?宴請人數不得超過多少人?”一名鄉科級領導干部到縣紀委黨風政風室對操辦婚禮的相關事宜進行咨詢。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公職人員婚喪喜慶操辦行為,今年以來,施甸縣根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各級紀委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規定,緊密結合該縣實際,制定并下發了關于禁止黨員干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相關通知。

通知對婚宴、喪事中邀請對象、宴請桌數等操辦事項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在操辦相關事宜之前,必須嚴格執行報告審批程序,操辦婚嫁事宜,必須提前十天如實填報《施甸縣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報告表》,并于婚宴結束后七日內如實填報《施甸縣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情況報告》。截至目前,共11名鄉科級領導干部填報了辦理婚喪事宜報告表。

為營造移風易俗樹新風的濃厚氛圍,該縣加大宣傳力度,自創自編移風易俗小品《婚事新辦》廣泛演出,廣泛宣傳節約操辦婚喪嫁娶,倡導文明廉潔辦事的新風尚,引導群眾破除陳規陋習,杜絕鋪張浪費,爭做文明新風帶頭人,真正使移風易俗工作在基層入腦、入耳、入心。

此外,該縣嚴把事后追責關,切實加強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者的懲處力度,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通報曝光一起。同時,對違反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制止、查處不力的,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潘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