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普洱市持續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立足紀檢監察職能職責,提高政治站位,創新工作方式,持續向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亮劍,加大執紀執法力度,讓監督從有形覆蓋邁向有效覆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普洱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出臺《關于建立市紀委監委與中央、省駐普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實現人才、數據、信息、設備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全面提升監督執紀的質量和水平。
對思茅海事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李金所,思茅海關副關長黃宏等4名省駐地單位領導干部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啟動與駐地部門紀檢監察聯動機制,經請示省紀委監委同意后,違紀問題由相應紀檢組立案審查,違法問題由普洱市監委立案調查。
認真落實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委《關于印發縣(市、區)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細化《普洱市推進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暫行辦法》,在鄉鎮設立監察室,加快推進監察職能向鄉(鎮)、村(居)延伸,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提升鄉(鎮)紀委執紀辦案水平,目前上半年鄉鎮紀委立案數占全市立案總數的35.2%。
召開派駐(出)機構工作座談會,著力解決部分派駐機構零處置問題線索、零立案件、零處分人數等問題,強化派駐監督的“探頭”作用。實行“2+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辦法,實踐“蹲點式”“面見式”的直接監督,用好選聘的61名黨風政風行風義務監督員,多措并舉,著力提升監督實效。
深化《普洱市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干部的作風建設、家風建設,凈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把執紀執法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高彩仙 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