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深化反腐倡廉建設,強化執紀監督問責,提高執紀執法效果。1至9月黨紀政務處分336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6.3%。
其中,黨紀處分282人,政務處分70人,雙重處分16人,無免予處分情況。
從受處分人員身份來看,公職人員135人,占比40.2%;人民團體4人,占比1.2%;事業單位人員45人,占比13.4%;企業單位人員5人,占比1.5%;農村人員133人,占比39.6%;其他人員14人,占比4.2%。
從受處分人員職級來看,縣處級15人,占比5%;鄉科級78人,占比23%;一般干部24人,占比7%;其他人員219人,占比最高,為65%。
按受處分人員違紀性質看,違反政治紀律17人,違反組織紀律15人,違反廉潔紀律53人,違反群眾紀律9人,違反工作紀律111人,違反生活紀律9人,職務違法犯罪36人,其他違法犯罪行為143人。
黨紀處分282人中,黨內警告109人,占比38.7%;黨內嚴重警告68人,占比24.1%;撤銷黨內職務4人,占比1.4%;留黨察看5人,占比1.8%;開除黨籍96人,占比34%。
政務處分70人中,警告9人,占比12.9%;記過19人,占比27.1%;記大過6人,占比8.6%;降級21人,占比30%;撤職1人,占比1.4%;開除公職14人,占比20%。
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33件48人,涉嫌十二種罪名,其中涉嫌貪污罪28人,私分國有資產罪5人,玩忽職守罪4人,挪用資金罪3人,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受賄罪、徇私舞弊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各2人,其他犯罪共3人。
(董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