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紀委監委出臺了《昭通市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發揮昭通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昭通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優勢,推動監察機關依法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規范特約監察員工作。
《辦法》一共5章17條,分別對出臺《辦法》的目的意義,聘請特約監察員的條件和程序,以及特約監察員職責、權力、義務等作了相應規定。
《辦法》強調,特約監察員是該市監委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優選聘請,以兼職形式履行監督、咨詢等相關職責的公信人士,主要聚焦市紀委監委中心工作,專注服務于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大局,著重發揮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和參謀咨詢、橋梁紐帶、輿論引導作用。
《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的主要職責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對制定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出臺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監察建議等提供咨詢意見;參加該市監察委員會組織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成效;辦理該市監察委員會委托的其他事項。
《辦法》規定,特約監察員主要經過單位推薦、組織考察、會議研究決定、正式聘請等程序產生,每屆任期與本屆監委領導班子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一般不得超過兩屆。主要從該市的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中優選聘請,也可以從該市的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委員,市直機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媒體和文藝工作者,以及一線代表和基層群眾中優選聘請。紀檢監察干部以及家庭成員原則上不得擔任特約監察員。
另外,《辦法》還對特約監察員履職保障方面進行了說明,明確該市監察委員會為特約監察員依法開展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督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特約監察員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其所在單位應予支持和保障。
“出臺《辦法》,為今后規范有序地組織開展特約監察員工作,推動監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真正實現監督別人的人也有別人監督。”市紀委監委相關責任表示。
據悉,目前,市紀委監委已經成立負責特約監察員工作的辦事機構設,并就辦事機構履行有關職責進行了界定。市監察委員會首批特約監察員正在推薦中。(郭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