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邊縣啟動2019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印發了《屏邊縣2019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從11月16日起,用10天的時間對全縣簽訂責任書的53家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考核。
檢查考核在縣委的統一領導下,采取集中檢查考核的方式進行。由縣委常委帶隊,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任組長,從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各部室、派駐紀檢監察組抽調工作人員,成立6個集中檢查考核組,嚴格對照《屏邊縣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開展考核工作。
考核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延伸檢查的方式對各單位落實“兩個維護”,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落實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及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情況,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情況、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的情況,肅清白恩培、秦光榮、仇和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影響的情況等7個方面內容,結合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對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領導代表縣委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同時要求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要召開1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明年9月底前,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進行嚴肅追責問責。(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