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信息共享辦案聯動 拓寬權力監督格局

發布時間:2019-12-04 14:10:17   來源:保山市紀委監委

近日,保山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建立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審查部門與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之間信息共享和辦案聯動機制的通知》,通過信息共享和辦案聯動機制,推動形成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嚴格落實監督責任。

《方案》中明確,建立健全工作聯動統籌、信息共享互通、問題聯查協作、問題整改落實、聯動保障五個機制。旨在加強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各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和各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之間信息共享和辦案聯動機制;厘清各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和各派駐機構、巡察機構的工作責任,強化各部門間協同配合;破解監督方式單一、監督力量不足等難題,形成監督合力。

工作聯動統籌機制,主要是統籌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工作力量,構建既分工負責、銜接貫通,又協作配合、相得益彰的統籌聯動工作格局,實現問題線索、重大違紀違法案件、開展日常監督、辦理結果聯動。信息共享互通機制,主要是建立健全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巡察機構信息交流、互通機制,定期、不定期交流監督信息。問題聯查協作機制,主要是監督檢查室定期不定期協助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倒逼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強化監督職能;監督檢查室對巡察發現的典型性問題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將發現問題移交審查調查部門,實現及時發現問題,精準發現問題。問題整改落實機制,主要是充分運用“四種形態”,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處置,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跟蹤整改情況,綜合掌握整體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推動整改、解決問題。聯動保障機制,主要是將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年度工作情況綜合評定與所分工聯系的紀檢監察機構、所聯系地區紀委監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捆綁”,實行工作“捆綁”、責任“捆綁”、獎懲“捆綁”,提升監督效能。(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