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1至11月立案68件處分67人

發布時間:2019-12-07 08:19:57   來源: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

今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監委持續保持反腐高壓態勢,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行業的監督,堅持挺紀在前、紀嚴于法。1至11月立案68件處分67人,其中,鄉科級19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員30人。

提升信訪舉報工作水平。暢通來信、來訪、網絡、電話、新媒體舉報平臺,保障人民群眾依法舉報權益,使群眾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反映問題、表達訴求,同時規范群眾來訪接訪標準、受理范圍、臺賬管理和信訪擬辦呈批流程,做好信訪件受理登記、重要信訪擬辦單、轉交辦函、辦結報告、反饋情況表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嚴把監督執紀第一個關口。

抓實線索處置基礎工作。建立問題線索登記臺賬,深入研究分析,精準掌握線索情況,針對信訪反映的問題領域,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處置,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問題線索實行聯動處置,對線索具體、內容典型、可查性高的信訪舉報件及時核查、分類處理,做到件件有人抓、有人核、有人處、有人管。

規范案件審理工作程序。狠抓審理規范化建設,突出執紀審理工作的政治性,以案件質量為基準,發揮好審核把關和監督制約職責。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和案件審理“二十四字”方針,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程序關,審理部門在案件事實、證據、定性量紀等方面積極與審(調)查部門溝通聯系,充分掌握案件性質和特點,對案件審(調)查過程中的實體和程序問題實施監督,充分保障被審查人合法權益,確保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紀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真正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侯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