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面詢工作辦法》頒布實施以來,昌寧縣紀委監委深入學習理解,積極探索實踐,進一步豐富完善監督執紀的方式與內涵,取得了較好的監督效果和政治效果,體現了力度、剛性和溫度、柔性。截至目前,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采用面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81件,面詢了結6件,適當處理75件,給予談話提醒107人。
提高政治站位,確保思想“不走樣”。始終把信任作為開展面詢工作的基礎,把教育作為根本目的,以面對面詢問和談心談話、教育提醒、鼓勵引導為具體抓手,讓被反映人當面對反映的問題作出說明,及時接受監督,促使黨的觀念和紀律意識同時得到增強。面詢既體現了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的探索和運用,又體現對黨員干部的苗頭性、一般性、和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同時推進精準監督、有效監督和可視化監督。
準確把握主線,確保方法“不走偏”。在開展面詢之前,嚴格按照《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提前了解、準確掌握被反映人的個人履歷、工作表現、家庭情況、性格特點、身體狀況等信息,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單位和地區總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量身制定面詢方案和談話提綱。開展面詢過程中,要以問題為導向,提前告知被反映人面詢目的和內容保證面詢效果,注重通過討論式、求證式的方式發現問題,開展談心談話,并適時釋規釋紀釋法,消除被反映人思想顧慮。
做實“后半篇文章”,確保監督效果“不走形”。面詢結束后,不能“一詢了之”,適時向被反映人所在黨組織通報面詢情況。態度端正誠懇,主動對面詢的問題進行說明或提供相關材料,且事實清楚、可予以采信的,按程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澄清正名;被面詢人有意回避關鍵問題或不如實回答問題的,及時進行提示提醒及紀律教育,并責成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同時,縣紀委監委適時進行回訪,向其所在黨組織了解掌握其思想動態,在教育引導、警示警醒的同時體現的信任尊重、關心關懷,幫助被反映人洗滌心靈,糾錯改錯,進一步提升監督成效。(沈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