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景洪市紀委監委聚焦主業主責,實踐運用“四種形態”,尤其是充分運用第一形態,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好日常監督和經常性監督。1至11月,運用第一種形態共處置92人次,占總量的53.8%。
抓早抓小,強化日常監督。通過廉政談話、約談提醒等方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作善意提醒和告誡,做實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警鐘長鳴,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進一步提升紀律、規矩意識,思想和行動上切實有改變,使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挺紀在前,強化警示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到州級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等接受警示教育3000余人次,開展案例通報警示活動,受教育人數1000余人次,進一步增強廉政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通過聽講解、看圖片、觀案例等方式,不斷深化警示活動,引導黨員干部引以為戒,增強拒腐防變的政治自覺。
轉變方式,強化監督效能。綜合性運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等,履行好監督第一職責,形成監督合力。轉變監督方式,注重多角度、多側面掌握全市各級領導干部情況,加強提醒教育和關心關愛。建好、用活黨員干部電子廉政檔案,并注重結果運用。(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