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好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應為鄉村振興提供良好政治生態和紀律保障。筆者結合當前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的部署,談談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鄉村振興工作中履職的認識。
一、持續強化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一)加強監督檢查,推動中央決策部署落地生根。對黨中央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在基層的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鄉(鎮)、各部門黨委(黨組)和紀委監委深入學習領會中央、省、州、縣關于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確保全縣各級各部門切實履行好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強化鄉村振興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對標對表抓好上級決策部署的落實。
(二)追責與容錯并重,推動各級黨員干部擔當履職。精準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部署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線索,做到精準識別、精準教育、精準監督、精準處置,讓“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無處藏身,同時充分運用黨員干部擔當履責容錯糾錯辦法,對符合容錯糾錯情形的,及時啟動容錯糾錯程序,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活力。
二、大力整治鄉村振興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州貫徹落實的相關實施意見,綜合分析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各部門、各領域的具體表現,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把查擺鄉村振興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巡察監督、談心談話、干部考察、述責述廉等方面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督,對學習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搞形式、走過場、敷衍應付等問題,嚴肅糾正批評,嚴肅追責問責。對查處的違紀和職務違法問題,要求在檢查認識材料中專門列舉和剖析自身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此警醒自身、教育他人。堅持把紀檢監察機關職責擺進去,把紀檢監察干部自己擺進去,帶頭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三、開展鄉村振興政策資金“防滲墻”建設
(一)開展縣委對村(居)延伸巡察工作,著力發現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按照“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報告”的原則,利用3—10天不等的時間,通過“蹲點式”“機動式”“點穴式”等方式開展對村(居)延伸巡察。同時,簡化巡察進駐見面溝通、動員部署、情況匯報、問題反饋等流程,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容易接受的方法、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巡察工作。突出“短平快”的特點,重點聚焦鄉村振興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著力發現在群眾身邊的扶貧領域腐敗、扶貧領域作風、涉黑涉惡“保護傘”、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等問題,從嚴整治基層干部落實黨和國家政策不到位、處事不公、履職不力、欺壓群眾、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行為。
(二)開展黨員干部及親屬涉權事項監督工作試點,嚴防嚴處基層公職人員優親厚友、以權謀私。針對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中的黨員和公職人員,村(居)民委員會黨員干部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父母、雙方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子女申報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資金及產業扶持資金,參與競標和承建承接與其崗位職責或職務影響有關的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項目等事項開展整治工作。防止黨員干部利用職權之便或職務影響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確保非普惠政策資金公平享受、工程項目公正發包,推動權力監督向基層延伸、向干部親屬拓展。
(三)深化落實村務公開報備、民生資金監督、紀律作風巡訪“三項制度”,筑牢“監督網”,擦亮“監督探頭”。緊盯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積極探索基層監督方式方法,認真落實村務公開報備制度、民生資金監督臺帳制度及巡訪制度,有效破解基層紀檢監察干部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不愿監督等問題,讓“微權力”在“陽光”下規范運行。明確鄉(鎮)紀委對各村(社區)委會每月上報備案核查的村(社區)務公開內容、時間、地點等情況實行臺帳管理,定期對村務公開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問題,對不按規定落實工作的嚴肅追究責任。圍繞扶貧、救災救助、涉農補貼類、涉農項目類等4類資金進行臺賬監督,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存在問題。按照每月巡訪不少于20戶、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每星期不少于10戶的要求,進村入戶向黨員、村組干部、群眾代表了解鄉村振興政策落實、黨員干部遵規守紀情況,對巡訪發現的問題線索,列出清單,建立臺賬,交鄉(鎮)紀委統一處置。(西疇縣紀委監委 熊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