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問題線索130件,立案審查調查86件,結案80件,黨紀政務處分7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次,通過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挽回經濟損失486萬余元……
2018年以來,石林縣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塑“形”鑄“神”促融合
縣紀委監委立足于站穩改革第一個臺階,加快機構整合、人員融合、工作磨合,實施組織創新、制度創新和流程再造,努力實現“形”的重塑、“神”的重鑄。
加快推進機構整合,按照機構、職數、編制“三個不增加”和內涵發展的原則,對縣紀委監委內設機構進行了整合,共設置13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檢舉舉報中心)、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申訴復查室),監督執紀部門占內設機構總數的85%,力量配備向一線傾斜。
加快推進人員融合,堅持干部交叉配備、人員混合編成,10名轉隸人員中,2人任縣紀委監委班子成員、3人任紀檢監察室負責人、1人任機關黨支部委員,使縣紀委原有人員與縣檢察院轉隸人員,在實際工作中互幫互學互補,實現深度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開展交心談心16人次,任前談話3人次,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加快推進工作磨合,出臺《工作規則》《行文辦法(試行)》等制度,促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等四項制度,提高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質量。印發《關于辦理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指引(試行)》,加強與司法機關協調配合,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
履行好紀委監委“第一職責”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縣紀委監委將定位向監督聚焦,責任向監督壓實,力量向監督傾斜,依規依紀依法做好日常監督和經常性管理,使監督更聚焦、更精準、更有力。
強化紀律監督,加強對黨的“六大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1件1人,辦理回復干部廉潔自律征求意見函1741人次。推動執紀監督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77人,使用談話函詢、提醒談話等方式處置81人,占46%;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61人,占34%;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23人,占13%;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12人,占7%。建立廉政談話室制度,開展廉政談話1701人次。
嚴格監察監督,認真落實《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意見》,圍繞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等情況,對扶貧領域、生態環保領域、改善營商環境領域、公共服務領域等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40個、政務處分7人、問責領導干部25人次、責任提醒談話65人次、發出監察建議書14份。
加強派駐監督,始終牢記“紀委干什么,派駐機構就干什么”,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突出政治監督,盯緊“關鍵少數”,把監督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駐在部門、聯系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監督,掌握重點人和事,加強信訪檢查、執紀檢查、案件檢查,辦理信訪件和問題線索34件,立案8件、問責17人。
深化巡察監督,組建12個巡察組對16家單位開展巡察,發現問題264個、提出意見建議88條、督促健全制度47項,立案5件、黨紀政務處分5人、問責5人。抓好省委巡視反饋8個方面35項問題整改工作,制定91條整改措施,逐項逐條抓好整改落實。
催生“1+1>2”的反腐能量
哪里有腐敗,反腐鐵拳就砸向哪里。縣監委掛牌成立僅3個月,即對昆明某企業員工田某實施留置措施。接著,一批違法案件被立案查處,彰顯了“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堅定決心。
始終保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2018年,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93件,同比增長36%;處置問題線索130件,同比增長30%;立案審查調查86件,同比增長65%;結案80件,同比增長82%;黨紀政務處分78人,同比增長56%;組織處理10人,同比增長150%。通過紀律審查和監督調查挽回經濟損失486萬余元。嚴格標準程序,共使用調查措施1364人次,其中留置4人次、談話656人次、訊問79人次、詢問100人次、查詢205人次、調取290人次、扣押26人次、查封2人次、鑒定2人次。
雷霆出擊、鐵拳懲腐的同時,縣紀委監委還著力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2018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累計排查、移交、處置扶貧領域問題線索496件,黨紀政務處分12人、問責85人次、責任提醒談話75人次、通報曝光8批22人次。著力懲治基層“微腐敗”,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118個,黨紀政務處分12人、問責106人。嚴懲涉黑涉惡腐敗,受理信訪舉報22件,立案查處1件3人;通過擴線深挖,立案查處職務犯罪問題11件11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機關12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