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彌勒市監察委員會在會堂向全市12個派出鄉鎮監察室進行授牌,標志著該市各鄉鎮監察室正式成立,意味著監察體制改革向基層進一步延伸,監察全覆蓋打通“最后一公里”。
向鄉鎮派出監察室,實現鄉鎮紀委和鄉鎮監察室合署辦公,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是切實增強基層監察職能的有力舉措。日前,市紀委監委與市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彌勒市監察委員會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的實施方案》,從機構設置、人員組成、監察范圍和對象、監察職責、監察權限、工作保障、工作要求等方面對派出監察室工作予以明確。派出監察室在市監察委員會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作,向市監察委員會請示報告工作,下轄行政村(社區)設立村級監察聯絡站,對村(社區)行使公權力人員開展日常監督。
《實施方案》明確,市監察委員會派出鄉鎮監察室將統一名稱、統一牌匾印章、統一工作流程。根據市監察委員會的授權,鄉鎮監察室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根據監督、調查結果,鄉鎮監察室可以對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所在單位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察建議;可以按照管理權限,對有職務違法行為但情節較輕不需要作出政務處分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可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對其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單位提出問責建議。市監察委員會指導鄉鎮監察室依紀依法開展監督調查處置工作,研究制定綜合考核辦法,對鄉鎮監督調查工作實行考核。
“各鄉鎮監察室要大膽履職,敢于監督,積極探索監督方式,健全完善相關機制,把監督觸角全方位向基層一線延伸。”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表示,下一步,市紀委監委將通過集中培訓、以案代訓等方式,聚焦用好“兩把尺子”,不斷提升鄉鎮監察室工作人員紀法運用能力,加強工作協調和銜接,依規依法行使監察權。(楊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