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最近村干部為你們辦事有沒有吃拿卡要呢?”丘北縣村(社區)級監察聯絡員活躍在田間地頭,履行監察職責,開展日常走訪群眾的一個工作場景。
今年來,為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丘北縣制定建立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制度,為101個村(社區)選聘了村級監察聯絡員,著力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開展監督,構建村(社區)監察“監督網”,打通監察全覆蓋在基層的“最后一公里”。
為促進村級監察聯絡員有效發揮監察監督“前哨”作用,該縣建立起“四個一”監察工作機制,使監察聯絡員開展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即信息“一月一報送”,村(社區)監察聯絡員至少每月向派出鄉鎮監察室報送1條廉情問題信息;廉情“一季一研判”,派出鄉鎮監察室每季度以召開監察聯絡員工作例會等形式,聽取基層廉政與作風建設情況,收集相關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研判;督查“半年一開展”,派出鄉鎮監察室綜合村(社區)監察聯絡員的廉情問題信息,確定監督監察重點,每半年牽頭組織開展一次專項督查;工作“一年一考評”,由派出鄉鎮監察室負責對村(社區)監察聯絡員的工作進行考評,具體考評辦法由派出鄉鎮監察室制定,考評結果報縣監察委員會,確保村級監察聯絡員在基層一線發揮監察監督作用。自今年8月正式上崗以來,101名村級監督聯絡員主動履責,主動作為,主動監督,積極配合鄉(鎮)派出監察室每月進行1次明察暗訪,共走訪群眾2200余人次,向派出監察室上報廉情問題信息15條,提出整改意見建議21條。
“村級監察聯絡員工作職能大到監督‘微權力’、把脈‘微腐敗’,小到反映民聲民事、督促村干部履職盡責,要讓這一‘前哨’和‘探頭’真正在農村基層一線‘動’起來、‘管’起來,村組干部行使公權力就不敢再任性了。”該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王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