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初期,有一位清廉正直之臣,康熙帝褒獎他“清、慎、勤”,同時代著名學者沈德潛譽其為“本朝直臣第一”。他就是魏象樞(1617年—1687年)。魏象樞從六科言官入職,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刑部尚書。他的一生,位高權重而清廉自律,心系民生而無畏權貴。
魏象樞出生在一個官宦家庭,祖父曾任明遠將軍,父親曾在江西省任主簿六年。明天啟七年(1627年),魏象樞的父親因清廉方正從江西主簿升任河南府經歷,未任回到家鄉,“止攜二竹箱,惟夏布竹篦數件而已。予心以資政公抵家為喜,兩袖清風,記憶甚悉。”父親的清廉形象給魏象樞幼小的心靈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立下像父親一樣清廉為官的誓愿。
順治九年(1652年),魏象樞升任吏科都給事中,清代設立了六科給事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別由各科給事中監督,都給事中是各科“一把手”,權責非輕。當他接到皇帝的圣旨,發出深深的感嘆:“諸公爭此一席,存心公私,皆不可問。余自愧無才,謬掌大計,惟有誓絕一錢,以報圣恩。”這是他第一次把“誓絕一錢”作為其人生信條,在以后的官場生涯中,他堅守信念,一生清貧,未沾染上官場的污濁之氣。即使在回鄉侍奉母親的歲月,也不改氣節。魏母生病期間,他的門生故吏前來看望,他一一婉言拒絕,只象征性地留下點自家生產的蔬菜和布匹,并付之以市價,其它全部悉數退回。此事一出,無人再登門送禮。
因為“誓絕一錢”,魏象樞的生活清貧如水,初次為官時的官服穿戴多年,褪色了仍不忍棄。魏象樞后來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時,更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嚴絕交際,專心政務,還在門外刻一木柬“自揣涼薄,一切交際,概不敢當”,不請客,不送禮,不赴宴,不隨份子。
魏象樞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是從康熙十七年(1678年)開始的,清代設都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構,它是從御史臺發展而來的,“凡朝廷政事得失,民生利弊,以時條上,百官有奸貪污績,亦得據實糾彈。”他上任后的第一道奏疏即“申明憲綱,恭請嚴飭,以清致治本源”,提出了“十不許”:不許各府州縣官謁見督撫布按;不許督撫差遣內使人等借訪事為名往各府州縣;不許各府州縣官擅離地方赴省拜壽送賀儀;不許督撫布按自開便門令所屬官役人等出入傳事;不許督撫布按將優伶卜算人等留住省城或轉送各府州縣;不許督撫布按將應造冊籍投送各衙門時收取費用;不許縱容所屬學道賄買生童;不許督撫布按稽查州縣召買米豆草束或修造兵械時捏報價值;不許補充庫糧和變賣庫糧時徇私包庇特定人員;不許舊官離任時逼勒新官處理自己留下的收解不明的開銷。這些內容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直言當時官場存在的弊端,現在看來,這十條內容依舊有現實意義。正人先正己,魏象樞自己帶頭嚴格執行,令貪官污吏心生畏懼,康熙帝對此大為贊賞。
身為言官,魏象樞不畏權貴,清正直言。初入官場任刑科給事中時,魏象樞審閱了很多地方督撫的奏疏,從中發現了安徽東流知縣鄧繼球隱匿蘆田稅賦九百余兩,還制造了被盜假象。該事敗露后,江南江西河南總督馬國柱曾上疏予以彈劾,然而鄧繼球卻未受任何處分。原來,是安徽巡撫王懩在充當“保護傘”,他收受鄧繼球白銀后,極力為他說好話,幫其保住了官位。魏象樞認為王懩的不法之舉影響極其惡劣,必須給予嚴懲,遂上疏參奏。朝廷接奏后,下令嚴察,王懩終被革職查辦。而這只是魏象樞一生秉公執法,嚴懲貪腐行為的開端而已。
魏象樞曾上疏百余份,大都言之有據,行之有效,到乾隆時期,皇帝還下令“言官奏事當如魏象樞奏疏”。這些奏疏如今大部分保存在其文集《寒松堂全集》中,為后世研究清初政治提供了寶貴的材料。(穆強 江瑞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