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省文旅廳紀檢監察組根據《中共云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云南省監察委員會關于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確保2019年中秋國慶期間風清氣正的通知》精神,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省文史研究館下發《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關于開展2019年中秋國慶期間紀律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函》,督促監督單位加強中秋國慶期間紀律作風建設。
紀檢監察組指出,要壓實主體責任,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抓嚴管,守土盡責,切實加強對節日期間紀律作風建設的組織領導,及時作出部署,嚴明紀律要求,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將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一名黨員干部身上。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執行紀律規定,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發揮“頭雁效應”,確保壓力傳導到底,責任落實到位。
紀檢監察組強調,要嚴明紀律規定,以嚴字當頭、實字托底,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靶向治療”“精準治療”,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更大功夫。節日期間,在省紀委監委明確的節慶假日“十個嚴禁”紀律要求基礎上,重申強調7個方面的紀律紅線:嚴禁在機關或企業食堂、內部賓館和培訓中心等公款吃喝;嚴禁在高檔小區或寫字樓“一桌餐”接受吃請;嚴禁以各種名義套取資金用于吃喝送禮;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和旅游;嚴禁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嚴禁違規發放津帖補帖、獎金和實物;嚴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貴重物品。
紀檢監察組要求,要嚴格執紀問責,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等,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治“四風”工作往深里做、往實里做。對節日期間執行制度規定打折扣搞變通、不收手不收斂、規避組織監督、落實責任不力、發生重大違規違紀問題造成惡劣影響以及被上級明查暗訪發現問題的,一律快查快處、嚴查嚴處,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節日期間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律公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