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6日省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推進會以來,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化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馮志禮在推進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改革為契機,講政治、守紀律,明職責、找差距,敢擔當、善作為,不斷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加強與省人大機關溝通協調,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創新思路和方法,推動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于9月制定出臺《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黨組關于全面支持和主動接受派駐監督的實施意見》,明確全面支持和主動接受派駐監督的重要意義、重點內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突出建立“四項機制”,做到相互支持、密切協作、同向發力,推進管黨治黨責任全面落實。
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和召開聯席會議機制。一是辦公廳黨組書記與駐機關紀檢監察組組長就作風建設、廉潔風險、問題線索等問題原則上每個月單獨交換一次意見,遇重大或特殊情況,可以隨時交換意見。二是辦公廳黨組會同駐機關紀檢監察組至少每半年專題研究1次全面從嚴治黨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析研判政治生態,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三是辦公廳黨組每年召開1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半年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紀委和省紀委全會精神,總結工作,部署任務,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四是定期召開聯系會議。機關紀委自覺接受駐機關紀檢監察組的指導和監督,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溝通情況,形成合力,解決問題。信訪處每季度應主動與駐機關紀檢監察組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分析來信來訪情況,及時移交有關問題線索。
建立重要情況通報和聯合監督執紀工作機制。辦公廳黨組召開會議、選拔任用干部、干部述職述廉等重要會議或事項,應通知駐機關紀檢監察組參加,聽取意見、接受監督。駐機關紀檢監察組要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紀委監委重要會議、重要文件、領導指示批示等精神,以及在日常監督、線索排查、審查調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向辦公廳黨組通報。認真做好信訪舉報材料排查移送,凡反映處級及以上干部的信訪舉報材料,機關紀委等處室登記后,在3個工作日內將原材料報駐機關紀檢監察組;反映科級及以下干部的信訪舉報材料,要將復印件報駐機關紀檢監察組。建立干部、職工違紀處理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廳黨組和機關黨委在對黨員作出黨紀處分決定前應當征求駐機關紀檢監察組意見。紀檢監察組在對黨員干部作出黨紀政務處分前,要按照相關規定征求辦公廳黨組意見。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保護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對干部的不實舉報,辦公廳黨組會同駐機關紀檢監察組適時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
建立廉政談話和約談機制。辦公廳黨組與駐機關紀檢監察組視情況每年組織一次對機關廳級和處級干部的集體廉政談話。辦公廳黨組成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分管范圍有關干部進行廉政談話或提醒談話。辦公廳黨組和紀檢監察組主要對新提任和交流輪崗處級干部、新進機關干部及時進行廉政談話,對綜合、文秘、人事、財務、行政(保衛)、接待等關鍵崗位的干部、職工,可以隨時提醒談話。人事部門要及時向駐機關紀檢監察組提供干部名冊、人員變動和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查核等情況。認真踐行“四種形態”,特別是運用好第一種形態,屬于一般性的工作違規問題由辦公廳分管負責人約談;屬于明顯違紀的問題,由辦公廳主要負責人或紀檢監察組負責人約談。受到約談的干部,要如實說明情況,不回避隱瞞問題。需要歸入干部個人廉政檔案的材料,有關處室和個人應及時將材料交駐機關紀檢監察組歸檔。
建立紀檢監察建議整改落實和責任追究機制。要求對機關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或突出問題,特別是向辦公廳黨組提出的監督建議,辦公廳黨組及有關責任處室要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紀檢監察組反饋。對不認真整改問題、執行不好,造成嚴重影響或不良后果的,要嚴格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陳永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