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規范組內工作程序,推動派駐紀檢監察工作提速、提質、提效,近日,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制定了《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工作規則(試行)》。
《工作規則(試行)》分為工作職責、議事決策、文件處理、印章管理、宣傳教育、監督管理、附則等7章25條,對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各項職責任務、工作制度、議事程序、工作流程和內部管理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工作規則(試行)》的出臺,將進一步規范派駐監督工作,切實發揮好“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凸顯派駐監督工作的“辨識度”、貢獻率和原創性,推進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