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進行時】違規(guī)攤派費用 村支書受處分

發(fā)布時間:2019-01-04 07:47:44   來源:西雙版納州紀委

“本來以為收的費用數(shù)額小,又是為村民辦事。這下真是丟了人又受處分,教訓真是太深刻了……”勐臘縣勐伴鎮(zhèn)回落村委會象朵牙村黨支部書記鄧飄白懊悔不已。

經查,2017年8月,鄧飄白以“為幫助村小組向上級相關部門申請‘異地搬遷’項目”為由,組織象朵牙村小組村民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后,違規(guī)向該小組每戶收取100元攤派費用,用于村干部“外出辦事”開銷,其中該村小組干部以外出跑腿辦事為由均沒有參與攤交該筆費用,共違規(guī)收取49戶村民4900元的攤派費用。

2018年12月,勐伴鎮(zhèn)紀委給予鄧飄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zhí)紀者說】

村支書本應是群眾脫貧致富的帶頭人、“領頭雁”,而鄧飄白卻違反群眾工作紀律,在服務群眾時,將貪婪的雙手伸向貧困群眾,索取攤派費,侵害群眾利益加重群眾負擔,其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委、政府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嚴重損害了基層黨員干部的形象。對于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紀檢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執(zhí)紀監(jiān)督審查力度,嚴厲追責問責。黨員干部,務必牢記宗旨意識,有禁必止,切不可損害群眾利益。(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