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分別是:
1.華寧縣寧州街道新莊社區違規組織旅游和發放值班補助問題。2014年8月,新莊社區利用人大代表活動組活動之機,兩次違規組織社區干部及部分縣人大代表到普者黑、轎子雪山旅游,違規用集體資金報銷旅游費用18500元。2014年至2016年,新莊社區違規發放春節值班補助共計3420元。2018年12月,新莊社區黨總支書記李能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易門縣龍泉街道江口社區居委會主任劉炤明春節期間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06年至2016年,劉炤明在擔任江口社區居委會副主任、主任期間,多次在春節期間收受私企老板送的禮金共計9500元,香煙3條。2018年8月,劉炤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3.華寧縣農業局違規發放年度考核獎問題。2017年3月,華寧縣農業局下屬單位亞熱帶水果示范園以工作目標考核獎名義,向縣農業局機關和示范園干部職工發放2016年度考核獎共計25.56萬元。2018年11月,時任縣農業局副局長馬光磊(主持工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4.玉溪衛生學校違規報銷交通費、伙食補助和旅游費用問題。2015年至2017年,玉溪衛生學校違規審批報銷教職工外出培訓考察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17.41萬元,教職工培訓后繞道旅游費用1.02萬元。2018年12月,校黨委受到檢查問責,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校長郭慶平和黨委委員、副校長善要仁、施茗祥分別受到通報問責,違紀款已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