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進行時】因貪污受賄 “煙主任”受處分

發布時間:2019-02-01 08:18:50   來源:文山州紀委

“我曾經是一名黨員干部,為丘北縣的烤煙生產發展作出了貢獻,得到過組織的表揚,因一念之差,如今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我當庭認罪,只希望法律能給我一次改過、重新做人的機會……”這是丘北縣烤煙生產服務中心負責人羅加武的當庭懺悔。

經查,羅加武在任丘北縣煙辦主任、縣烤煙生產服務中心負責人期間,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侵吞該縣煙草公司轉給縣煙辦的贊助款;以虛報接待費、辦公用品費、禮品支出等方式公款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以單位修車等名義要求受災煙農返還縣煙辦撥付的烤煙受災補助款占為己有;收受煙區工程老板賄賂。違法資金共652465元。2018年7月23日,羅加武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法資金予以收繳,上繳國庫。2018年11月2日,丘北縣人民法院以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判處羅加武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0元。2018年11月18日,羅加武被開除公職。

【執紀者說】

羅加武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一把手”,本應履行政府作為守夜人的管理職責,卻對黨紀國法視若無睹,理想信念喪失,法紀觀念淡薄,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了國家干部和黨員隊伍的形象,最終受到嚴懲。(李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