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委通報了1起對要求限時辦結的事項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的問題。
2017年9月21日至11月13日,迪慶州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香格里拉市政府在2016年至2017年8月脫貧攻堅有關政策落實、資金籌集管理使用、項目實施情況和脫貧目標實現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束后,向香格里拉市政府出具了審計報告,明確規定“對本次發現的問題,請香格里拉市政府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60日內整改完畢,整改情況應當書面告知迪慶州審計局,并向社會公告”。2018年10月在全省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抽查期間,因香格里拉市政府仍未形成審計整改專題書面報告,導致州審計局無法向省專項抽查工作組提供香格里拉市整改情況報告。香格里拉市政府扶貧工作分管副市長松萍對該事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月29日,根據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松萍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