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進行時】敲詐勒索 強迫交易獲處分

發布時間:2019-04-06 08:18:34   來源:迪慶州紀委

“作為黨員,放松了自我約束管理,糾集家人、親屬意氣用事,為達個人目的破壞紀律法律,鋌而走險犯下罪行,最終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親人......”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時,維西縣維登鄉北甸村黨員和福中低沉的語調難掩悔恨。

經查,和福中糾集其他三人,使用堵路、滋擾、威脅的手段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其中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共計37.5萬元,強迫交易非法獲利25萬元。和福中等四人為獲取非法利益,相互配合,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共同實施三次以上敲詐勒索和強迫交易犯罪行為,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維西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同意,維登鄉政府于2019年3月30日給予和福中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黨員身份意味著更高的自我約束標準,更嚴的紀律行為邊界,更深的黨員意識境界。那種身份入黨,思想意識不入黨、行為準則不入黨、遵紀守法不入黨的“形式黨員”,從根子上就背離了黨的宗旨、黨員義務,違背了入黨誓詞,淪為身在黨內的“黨外人”。“黨員”身份不是“保險箱”,只有不斷強化理想信念,提高黨性修養,嚴守規矩紀律,高標準、嚴要求,才能打牢根基,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