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發布時間:2019-10-17 10:57:47   來源:臨滄市紀委監委

近日,臨滄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1.云縣茶房鄉政府武裝干事王一博工作紀律渙散問題。2018年8月,王一博作為甸頭山村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在未向分管領導及所駐村請假報備的情況下,無視工作紀律,無故曠工長達10天,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2月21日,王一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鳳慶縣司法局詩禮鄉司法所原所長陳家周履職不力、玩忽職守問題。2017年10月,詩禮鄉河平村楊某某將其石場非法出讓給戴某某并到司法所申請見證,時任司法所所長陳家周未認真審核當事人申請事項及證件材料,違規作出見證意見并加蓋詩禮鄉法律服務所公章,導致違法交易發生,致使國家所有的礦山資源被非法盜采。2019年4月26日,陳家周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耿馬縣賀派鄉政府原副鄉長廖方清監管失位、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賀派鄉政府在回收退耕還林成果后續產業養殖業建設項目違規資金過程中,鄉農業服務中心時任副主任湯應芳(已受刑事處罰)將回收的414900元資金以現金形式擺放,并將其中的174110元資金用于其個人生活開支。時任副鄉長的廖方清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對項目資金損失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6月2日,廖方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