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決落實“兩個維護”,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堅定不移懲治腐敗,不斷鞏固發展全縣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以實際行動努力踐行“兩個維護”。牢牢把握政治機關的職責定位,立案審查違反政治紀律問題2件2人、違反組織紀律問題1件1人。不斷夯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縣委常委帶隊對71個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開展檢查考核,對2017年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5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復查驗收各單位整改情況。嚴肅查處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問責黨組織1個、鄉科級干部14人。加大洱海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力度,開展監督檢查423次,約談領導干部10人,提醒談話16人,問責1人。從嚴從快查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轉交辦問題線索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問責6人、提醒談話5人。持續推進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召開工作例會2次,處置問題線索47件,給予黨紀處分3人,問責10人。集中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交叉檢查和重點抽查,發現問題162個,提出整改意見66條。
以高壓態勢取得反腐敗壓倒性勝利。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236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98人次,占83.9%;第二種形態30人次,占12.7%;第三種形態5人次,占2.1%;第四種形態3人次,占1.3%。始終保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共受理信訪舉報182件,同比增長33.8%。處置問題線索147件,立案55件,結案32件。給予黨紀處分31人,其中科級干部6人;給予政務處分7人,其中科級干部4人(黨紀政務雙重處分1人)。挽回經濟損失203.03萬元。堅持安全文明辦案,簽訂審查調查安全責任書,對鎮鄉“走讀式”談話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現審查調查零違紀、辦案安全零事故。
以制度優勢推動治理效能成果轉化。按期完成縣監察委員會組建掛牌,監察對象從改革前的1726人增加到8027人,實現了對全縣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積極加強縣監委與檢察、公安、稅務、審計等部門的聯動協作,在證據收集、案件突破等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探索試用監察法賦予的12項調查措施,共使用調查措施9種178次,對2人采取留置措施。制定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履職考核辦法等制度,15個派駐紀檢監察組組織開展廉政提醒談話236人次,參與監督檢查12輪,辦理問題線索1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人。
以綜合整治鞏固作風建設成果。緊扣4個方面24種表現形式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開展集中整治,嚴肅查處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件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人。開展“不擔當、慢作為”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給予政務處分6人,問責16人。緊盯民生領域,從嚴查處財政供養人員違規享受農危改補助資金等典型問題,給予黨紀處分2人,問責5人。完善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檢舉舉報網絡,通過“五級聯動”信息平臺解決群眾訴求3508件、滿意率98.1%。加強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排查處置,辦結問題線索5件,給予1名涉惡的農村黨員開除黨籍處分。深入開展新頒布的監察法和紀律處分條例系列學習宣傳活動,組織專題宣講63場次,發放資料1000余份,7282人參加知識測試。
以責任落實推動政治巡察作用發揮。修訂完善縣委巡察工作規劃,出臺巡察工作實施細則、“雙向三評價”實施辦法等制度,推動巡察工作規范化開展。強化巡察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巡察組組長5名,建立健全由黨建、財務、項目建設等領域專業人員組成的巡察人才庫,合理安排巡察組人員配備,為提升巡察監督質量提供保障。科學制定工作計劃,分3輪完成對19個單位的常規巡察,其中1個鎮同時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對2個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縣委第五、六輪巡察發現問題203個,反饋意見167條,移交問題線索37件。立案審查3件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不予處分1人。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跟蹤督促被巡察單位落實反饋意見整改措施372條,推動完善制度133項。(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