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雄縣紀委監委聯合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展全縣違紀違法案件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再清查,堅決糾正和防止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確保發揮紀律處分決定的懲戒、警示、教育作用,鞏固反腐敗斗爭成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縣紀委監委印發《關于開展全縣違紀違法案件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再清查的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將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作為一次嚴肅的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實,在規定的期限內對2012年12月1日以來的違紀違法案件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全方位”“拉網式”自查自糾,抓好整改落實。
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圍繞處分決定送達本人、宣布及歸檔情況;對受處分人按照有關規定重新確定職務級別、工資待遇、生活待遇的辦理和執行情況;對受處分人在處分期內確定年度考核等次、發放考核獎金、晉職晉級、工作崗位變動情況;受留黨察看人員處分期滿后恢復黨員權利、受政紀處分人員處分期滿后解除處分的辦理情況等8個方面的情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重點抽查。
嚴肅監督問責。此次違紀違法案件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再清查分為自查自糾、重點抽查兩個階段。受處分人所在黨組織(單位)按要求自查自糾,將自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形成綜合報告報送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在各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縣紀委監委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處分決定落實和糾正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弄虛作假、規避執行、蓄意變通、清查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嚴肅問責,追究有關人員紀律責任,并對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