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華寧縣制定工作措施,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
著力加強縣委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以上率下,開展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清理,堅決撤銷形式主義、勞民傷財的督查檢查考核考核事項,大幅壓縮數量,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標準、行業規范開展的日常執法檢查外,對部門、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減少50%以上,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讓基層把更多時間用在抓工作落實上。
從源頭抓起,除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黨委、政府統一部署以及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外,縣級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置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自行規定全縣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按程序報縣委審批,納入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管理。合理確定督查檢查考核時間,防止重復扎堆、層層加碼、興師動眾,影響基層正常工作。
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要求督查檢查的事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時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組織政治過硬、業務精、能力強的骨干人員參加督查檢查,充分發揮全縣大督查隊伍和各行業專業督查人員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確保督得準、查得清、報得實。不斷增強督查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實效性,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明確責任,擺正位置,積極作為,使督查工作體現縣委意圖,發揮推動決策落實主力軍作用。
將督查檢查考核結果納入組織部門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鮮明導向。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以事實為依據準確界定責任、區分情況,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督查檢查考核發現的違紀及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種告狀信、檢舉信,經核實有問題的依紀依法處理,沒問題的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誣告陷害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規范督查檢查考核,減少數量和頻次,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能夠進一步激發干部崇尚實干、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凝心聚力抓落實,推動華寧高質量發展。”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吳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