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景洪市紀委監委迅速通過“每日一學”、微信、QQ、網站等方式展開學習,《辦法》引發熱議。
“《辦法》的制定和實施是為保證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誤,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辦法》明確了追究的主體、情形及處理方式,紀檢監察機關將連同組織部門,堅決貫徹執行本《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職責,對需要責任追究的,將嚴格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內應承擔的責任追責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高建越表示。
“作為紀檢監察系統組織部門,承擔著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本《辦法》和我們的日常工作息息相關,將《辦法》吃透弄通是對組織部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將加強同市委組織部的溝通聯系,嚴格按照《辦法》相關規定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如實回復擬任人選廉潔自律情況并提出結論性意見。”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部長付海兵這樣說。
“《辦法》明確了巡察組在開展常規巡察結合專項檢查工作中的目標、任務及方法。在巡察期間將積極同組織(人事)部門派出檢查組相配合,對巡察單位選人用人情況進行檢查,按照《辦法》規定如實向檢查組提供所發現的選人用人問題線索,并將檢查組發現并提供的主要問題如實寫入巡察報告。”市委第一巡察組組長李海源又說。
“《辦法》共分為10章42條,明確了制定目的、監督檢查重點內容、工作機制、任前事項報告、‘一報告兩評議’、專項檢查、離任檢查等內容,規定了責任追究的不同情形及處理方式。作為紀檢監察室主任,要熟悉掌握《辦法》相關規定,對收到的反映擬任人選問題線索及相關違紀違法問題按照規定調查核實,正確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職責。”市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陳勇強說道。(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