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十章42條,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保山市紀委監委及時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將該《辦法》進行轉發,不斷強化學習宣傳,全市各級紀檢監察干部積極關注學習,并進行熱議。
“《辦法》進一步完善和明確了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檢查重點內容,為我們做好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遵循。接下來,我們將認真貫徹學習,把準各項細則和要求,落實好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樹立正確導向,做好干部任用監督工作。”施甸縣紀委干部監督室主任楊金軍表示。
“作為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部長,我們必須全面把握《辦法》的精神實質,學深悟透、踐行落實,不斷提升自己的黨性和政治站位,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擔當,嚴格按黨的政策辦事、按規章制度辦事、按組織程序辦事,堅決抵制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促進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生態。”騰沖市紀委常委、組織部長周新華說道。
“《辦法》進一步織密織牢制度籠子,著眼上下協同、內外協調,形成了監督合力。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執行《辦法》中所賦予的監督職責使命,對標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新時期好干部標準,筑牢干部帶病提拔‘防火墻’,確保監督更規范、更有力、更有效。”騰沖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說道。
“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從嚴查處違規用人問題和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堅持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有利于選拔任用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對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生態有促進作用。”保山市紀委宣傳部楊艷表示。
昌寧縣紀委專職常委洪浩英表示,“《辦法》的出臺,將監督檢查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選拔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才能更好的服務人民群眾,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生態。”
“《辦法》明確了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建立完善了相應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對任前報告、離任檢查、問題核查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為干部的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提供了制度遵循,為‘帶病提拔’‘邊腐邊升’‘任人為親’等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容易出現的沉疴舊疾開出了一劑良方。”隆陽區蘭城街道干部戴洪玉如是說。
“要打造新時期的好干部隊伍,必須把好選人用人關,如何把好選人用人關,不僅是選什么樣干部的問題,更是如何選的問題,那么如何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就顯得尤為重要。《辦法》的印發適時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也將是我們今后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一個重要遵循。”龍陵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施昕彤 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