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祥云縣紀委監委及時組織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傳達學習,并在廣大紀檢監察干部中引發熱議。
“從《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到現今出臺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是我們黨進一步扎緊黨管干部制度的籠子,織密干部監督管理的網絡的重要體現。紀檢監察機關是黨的政治機關,在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應切實扛起監督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治‘病樹’、拔‘爛樹’,護好整片‘森林’,推動選人用人風氣持續好轉,為營造我們本地區‘綠水青山’的政治生態提供堅強的組織制度保障。”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趙仕祿表示。
“新出臺的《辦法》,明確提出‘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職責’這一要求。作為縣一級巡察機構,不僅要深刻認識巡察工作監督屬性,還要認真吃透精神,領會實質,嚴格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職責,深入查找被巡察單位在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實做細巡察監督,增強監督實效,推動選人用人監督更加科學、嚴密和有效。”縣委巡察辦主任王永波談到。
“《辦法》的印發,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內容、機制、方式和責任追究等,進行了規范和完善,建立健全了選人用人責任體系,完善了責任機制。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執行《辦法》中所賦予的監督職責使命,用好監督的利器,激濁揚清,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對標對表把握好新時期黨的好干部標準,筑牢干部提拔‘防火墻’,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質量,確保監督工作更規范、更有力、更有效。”縣紀委監委黨風室黨風室干部陳宇這樣說。
縣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主任張偉說道:“《辦法》的出臺,體現了黨中央從嚴查處違規用人問題和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的決心。全文共10章42條,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內容、機制、方式和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規范和完善。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應該要盡快熟悉掌握《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對反映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線索及相關違紀違法問題及時按照規定調查核實,切實履行起紀檢監察機關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職責。”
“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是我們黨一貫的優良傳統,把德才兼備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形成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我們將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作用,通過上下協同、內外協調,緊盯各村(社區)黨組織選拔任用干部入口關,配合做好干部任職資格聯審工作,嚴把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回復關,有效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等問題的發生,切實加強鄉鎮及農村干部隊伍建設,為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黨員干部隊伍提供保障。”下莊鎮紀委書記李開梅如是說。
“《辦法》中提到要‘重點監督檢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勵干部擔當作為’這一內容,是我們黨激勵領導干部在干事創業過程中勇于擔當善于作為,讓政治過硬、品行優良、能力突出、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的干部能夠脫穎而出的體現。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要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履職擔當,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增強擔當的勇氣,提升擔當的能力,切實履行好監督執紀職責。”劉廠鎮紀檢監察干部杜婉君說。(普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