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鹽津縣紀委監委壓緊壓實監督責任,扎實開展常態化約談工作。截至目前,共提醒談話12人次,科級干部10人,其他黨員干部2人;誡勉談話3人次,科級干部3人。
嚴格約談制度,層層壓實責任。由縣紀委書記約談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級部門主要負責人,縣紀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分管(聯系)的鄉(鎮)紀委書記、副鄉鎮長,各級各部門參照開展約談,既實現約談全覆蓋,又突出對重點領域和重點人員的約談。
把握問題導向,細化約談內容。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將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作為加強干部監督監管的重要手段,把握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開展約談。約談主要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省市縣系列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兩個責任”,開展脫貧攻堅、紀律作風建設、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等工作情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跟蹤督促檢查,確保約談實效。為避免約談走過場,要求各級各部門安排專人負責約談工作,做好約談記錄、建立約談臺賬、收集整理約談資料。實行集中管理,縣紀委監委適時進行跟蹤督查,對開展約談工作不重視、不上心、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存在弄虛作假、搞形式的單位將按照黨內問責條例進行責任追究,確保約談取得實效,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細落實。(羅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