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召開四屆市紀委常委會第66次會議暨一屆市監委委員會第24次會議,專題學習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案件審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研究貫徹落實舉措。
會議指出,《意見》是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審理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對規范案件審理、提高審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案審部門、案管部門、監督部門、審查部門和信訪部門都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入研究和把握《意見》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以此助推全市紀檢監察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
會議強調,《意見》對案件審理工作的政治責任和職責要求、嚴格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強化監督制約職能、切實保障案件審理時限、建立健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機制、全面推行案件審理質量責任制、加強案件審理隊伍建設等方面加以明確,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案審部門要準確把握職責定位,逐條對照,領會精神要義、把握重點要求和重要舉措,著力研究解決案件審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會議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案件審理工作,加強對案件審理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切實帶頭研究解決案件審理工作突出問題。要堅持和完善“凡案必審”“查審分離”,堅決杜絕“先定后審”“未審即定”和“審查部分”問題的發生。要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依紀依法提出合理處置意見,實現懲治極少數、管住大多數的目的。要在貫徹落實《意見》工作中,發現體制機制上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處,采取切實有效舉措解決發現的問題。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要細化貫徹落實《意見》舉措,制訂出臺昭通紀檢監察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意見,用以指導和推進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審工作,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的檢驗。(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