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滄源縣紀委監委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在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廉潔自律情況回復工作中,嚴明政治紀律,嚴格審核把關,用好紀律“尺子”,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帶病評先評優”等情況發生。
制定出臺《中共滄源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回復黨風廉政意見辦法(試行)》,規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嚴格工作紀律,除上級機關和縣委組織部向縣紀委監委了解有關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提出對其使用或處理的建議外,原則上不再受理其他單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
該縣紀委監委組織部收到相關部門征求廉潔自律情況的函后,組織信訪、相關紀檢監察室、黨風政風監督、案管、案審等部門審查,圍繞信訪舉報、誡勉談話、問責、立案、受處分情況等重點內容,征求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等部室意見并進行逐一審核。
在征求各相關部室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研判,提出廉潔自律情況回復意見,經領導審簽后方能回復,做到層層把關、層層負責,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做到不隱瞞、不回避、敢碰硬,對每一名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明確作出結論性意見,向組織提供真實、全面的廉政回復材料。
在廉潔自律情況意見回復過程中,緊盯干部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等問題,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選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養等方面的情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對廉潔自律方面有“硬傷”的堅決排除,向征求意見部門提供真實客觀的廉政意見,不耽誤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也不讓“帶病”干部蒙混過關,進一步強化對黨員干部的監督制約。
“縣紀委監委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把廉潔自律情況回復關,逐項核查、嚴格把關,敢于有‘病’說‘病’,做到不回避、不隱瞞,確保回復意見真實、規范。”該縣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人表示。
今年以來,已累計辦理廉潔自律情況意見回復36批次2058人次。(陳龍 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