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以來,巧家縣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和“12+3”項監察調查措施,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不斷提升審查調查工作質效。
積極探索全要素試用“12+3”項調查措施,通過“系統查、查系統”,緊盯關鍵崗位、關鍵領域、關鍵環節,加大職務違法犯罪案件查辦力度,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縣監察委成立后,先后對4名公職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采取留置措施,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期間,對“12+3”項調查措施大膽試用、謹慎使用,確保各項措施符合程序。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按照云南省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調查措施使用規范、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流程圖和常用文書格式等四項制度要求,制作規范性文書,嚴格調查措施審批程序,堅持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相關材料全程留痕、存檔備查。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依托大數據查詢、分析研判等技術手段,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干部有效篩查、精準鎖定有關違紀違法的能力。同時,做好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精準使用留置措施,主動對接憲法、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格按照刑事訴訟證據標準調查取證,采取調查措施進行重要取證工作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使調查措施的使用更加嚴謹規范。
1至6月,縣紀委監委累計使用“12+3”項措施1076次,留置4人。在全要素使用“12+3”調查措施中,談話423次,訊問27次,詢問412次,查詢40次,凍結4次,調取151次,扣押6次,搜查5次,鑒定4次,留置4次。
“我們將加強紀委監委內部配合,及時啟動‘雙立案’機制,同步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安排案件審理部門提前介入,對事實、證據、程序以及取證來源是否規范進行審核把關,做到挺紀在前,紀法貫通。”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將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溝通配合,推動法法銜接。(梁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