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強對相關黨紀黨規知識的學習,時刻提醒自己繃緊紀律紅線……”這是魯甸縣紀委監委在縣文旅局公開宣布處分決定后,受處分黨員干部的誠懇表態。
近日,由魯甸縣紀委副書記帶隊到縣文旅局召開干部職工大會,對4名因失職失責被處理干部的處分決定進行公開宣布,讓“一紙文書”變身警示教育。
為切實做好紀律審查的“后半篇文章”,進一步發揮案件的治本、震懾作用,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采取到被處分干部單位公開宣布處分決定的方式,以案說紀、監督促改,進一步增強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截至目前,已對30名黨員干部的處分決定進行了公開宣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懾、教育效果。
“‘以人為鏡以正其身,以事為鏡以警其身?’。到受處分人員單位公開宣布處分決定,旨在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讓廣大黨員干部始終做到防微杜漸,警鐘長鳴。”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表示。(陳絲 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