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賓川縣依照中央省州要求部署,積極深化派駐機構改革,明確職責定位、厘清工作關系、健全制度機制、創新監督方式,構建高效派駐監督體系。
明確職責定位,確保準確履行職責。通過召開派駐機構專題會議,讓派駐機構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充分認識派駐監督是對駐在部門的黨內監督、紀律監督和監察監督,不是業務監督;明確派駐監督的主責是履行監督責任,不是代替駐在部門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通過開展業務技能培訓,不斷強化對黨章、黨內法規以及憲法、監察法相關內容的學習,促進派駐機構正確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厘清工作關系,確保正確履行職責。厘清紀委監委與派駐機構的關系,由縣紀委監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聯系領導明確為分管領導。厘清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及時準確發現問題,有效發揮探頭作用。派駐機構通過履行紀律檢查和監察兩項職責,督促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督促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
健全制度機制,確保依規履行職責。建立定期會商、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機制,為駐在部門領導班子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的工作格局,并定期向縣紀委監委報告。健全與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協調機制,經常與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就作風建設、廉潔風險、問題線索交換意見,提出監督建議,掌握黨員干部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建立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對駐在部門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項目安排、工程建設、執紀執法、司法活動等問題及時報告。
創新監督方式,確保高效履行職責。進一步整合監督執紀工作力量,組建派駐機構聯合監督執紀工作組,在履行好各自職能職責的基礎上,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定期分析研判機制、交叉監督執紀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創新工作思路,相互協調、相互配合,推動全縣派駐監督工作整體上水平。(崔慶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