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鄉報送協審的易某違紀案,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現予退卷補充調查……”近日,會澤縣紀委監委案審室向大橋鄉紀委反饋了易某違紀案的協審意見,這是該縣紀委監委鄉案縣審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針對鄉(鎮、街道)紀委辦案質量不高、定性量紀不準等問題,縣紀委監委扎實推進鄉案縣審,為基層案件“把脈問診”,切實提高辦案質量。截至目前,共受理協審案件112件115人。
結合工作實際,出臺《鄉(鎮、街道)案件縣協助審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全縣25個鄉(鎮、街道)紀委辦理的案件,在審理小組審理意見形成之后,開展案件審理談話之前,把案卷材料上報縣紀委監委案審室協助審理。
明確“五查五看”審理標準,要求查證據,看違紀事實是否清楚;查違紀事實,看定性及引用黨紀條規是否準確;查依據的政策界限,看處分檔次是否恰當;查辦案程序,看是否履行了各項審批手續;查案卷材料,看行文是否規范標準,重點對違紀行為的證據標準和紀法銜接等問題進行規范,強化業務指導,強化審理階段的審核把關作用。
突出審理業務監督,案審室收到案件相關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結束并將意見反饋呈報單位。協審嚴格按照“二十四字”辦案方針,對案件的違紀事實、定性量紀、條規適用、案件程序、證據材料等方面進行整體把關。對材料不完備的,由辦案單位限時補齊相關證據材料;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辦案手續、程序不符合規定要求等方面問題的,予以退查。
嚴肅辦案紀律,在協審過程中, 如發現紀檢監察干部及有關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有以案謀私、跑風漏氣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干部管理權限交有關單位嚴肅處理。協審人員不認真履行協審職責,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或違反其他審理工作紀律的,嚴肅追究協審人員責任。
“鄉案縣審制度的實行,克服了案件審理中的畸輕畸重現象,既提升了案件辦理質量,又增強了鄉(鎮、街道)紀委依紀依法辦案的責任意識。”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