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紀委監委不斷強化自我監督,堅持把“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理念貫徹到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加強自身建設的全過程,嚴防“燈下黑”。2018年以來,對紀檢監察干部遵守紀律、轉變作風、履行職責等情況開展明察暗訪7次,給予提醒談話19人、問責1人。
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健全內控機制,完善班子決策議事規則,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十條規定,修訂內部管理制度17項,明確規范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讓干部隊伍存戒懼、知敬畏、守底線。簽訂承諾書96份,公布專用舉報電話,設立舉報郵箱,完善信訪、電話、互聯網等群眾舉報網絡,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受理、快查快結,絕不姑息。
注重做好與系統內干部職工“蹲點式”談心談話活動,對新進機關、提拔交流的干部職工必須廉政談話;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必須提醒談話;對群眾及社會上有不良反映的干部必須警示談話。持續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履行“一崗雙責”,開展提醒談話兩輪,廉政提醒346人次。
堅持在脫貧攻堅一線、監督檢查一線、審查調查一線錘煉干部作風,抓好“打造紀檢監察鐵軍、維護良好政治生態”紀律作風教育,組織學習黨紀法規29次,開展警示教育14次,專題交流15次。扎實開展“掛包幫、轉走訪”,落實精準幫扶措施,機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明顯,榮獲云南省2018年脫貧攻堅先進集體。(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