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和化解干部隊伍中存在的“四個意識”不牢固、“四個自信”不堅定、“兩個維護”不堅決,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抵御腐敗能力不強等風險,近日,迪慶州紀委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制定下發《州紀委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防范化解干部隊伍建設安全風險工作通知》,對各部門防范和化解干部隊伍建設安全風險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強調,各部門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要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對干部職工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工作中,推動干部隊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紀律教育經常化,堅持典型案例通報制度,教育引導廣大干部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同時,要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切實加強對干部執行政治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和完善廉政談話制度和日常提醒談話制度,督促廣大干部守住政治紀律底線,自覺維護政治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在“防”上下功夫。
《通知》要求,各部門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要突出容錯糾錯,激活干部隊伍的干事動力,防范化解不擔當風險。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各項任務要求。切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常態化,扎牢干部隊伍不想腐的思想防線,著力在“管”上下功夫。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分析研判和梳理廉政風險點,界定風險等級,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完善各部門干部隊伍不能腐的制度措施。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鏟除滋生各種風險的土壤,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形成干部隊伍不敢腐的社會氛圍,著力在“控”上下功夫。
《通知》對各部門和紀檢組在防范和化解干部隊伍建設安全風險承擔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行了明確,并提出了相應的監督保障措施。(肖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