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施甸縣何元鄉紀委書記因明知鄉政府購買公務用車存在違規問題而不提醒、不制止、不糾正,存在監督失責情形,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強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點亮自我監督的“手電筒”,嚴防“燈下黑”。目前,共處置紀檢監察干部違紀問題線索3件5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人,問責2人,誡勉問責2人。
該縣將信訪監督與日常監督相結合,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管理。通過網站、微信開設專門檢舉舉報紀檢監察干部的信訪通道,并建立專門的線索處置機制,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的信訪舉報,不遮掩、不護短,及時核查,對存在問題的從嚴查處。干部監督室與紀委組織部不定期地對紀檢監察干部在監督執紀時的態度、遵守工作紀律情況、生活作風方面等進行監督檢查,對有苗頭性的問題及早提醒、防控,讓自我監督更嚴更實更細。
同時,為使“手電筒”的光照的更亮更全,該縣制定了《施甸縣紀委監察委干部職工違規處理規定(試行)》,從履職擔當盡責、嚴明紀律規矩,生活作風等方面入手,制定了十條紀律紅線為紀檢監察干部立矩明矩。為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干部建立廉政檔案,將紀檢監察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和廉政情況,納入廉政檔案管理范圍,實行動態監督管理。此外還開展“樹好家風”家庭助廉活動,簽訂家庭助廉承諾書,在“八小時之外”讓紀檢監察干部的家人參與到監督中來,織起全方位無死角的監督網。
“通過不斷強化自我監督,近年來我們紀檢監察干部被處理人數總體在下降,這說明紀檢監察干部嚴以律己的意識在增強。”該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吳明鳳)